许景洛刚把脸凑过去,就正好对上了两只圆鼓鼓的,白得发光的眼珠子,定定得盯着自己。
她吓得往后退了一步,险些打了个趔趄!
天呐!哪里是什么耗子?分明是一种比耗子还要大好多倍的大型动物!
许景洛壮着胆子,仔细打量了它的模样一番,最终,确认这家伙竟然是极为罕见的猞猁!
猞猁,体型似猫而远大于猫,体粗壮,尾极短,头也很小,然而四肢粗长而矫健。耳尖生有黑色耸立簇毛,两颊有下垂的长毛,尾端呈黑色。外形像狼,又叫狼猫。喜独居,善于攀爬,这也就你解释它为何能爬到二楼的窗子来。
许景洛不禁大惊失色,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喘。
这头猞猁实在太阴险狡诈了,竟然想将窗子给咬烂了,然后再偷偷摸摸地溜进来!
若非许景洛警惕性强,凑过来察看,否则,如果再迟一些,猞猁的计划恐怕就真的得逞了,整个房间的人都将成为它唾手可得的猎物,后果将不堪设想!
意识到这一点,事不宜迟,于是,许景洛二话不说,赶紧将手中的电棒对准猞猁的眼珠用力一刺,同时按下开关。
嗞啦......
电棒释放出一缕缕暗蓝色的高压电流,瞬间就将猞猁的左眼睛给电得瞎掉了!
猞猁痛苦得发出惨叫,下一瞬整个身子便急速摔下去,砰,将地面咂出一个大土坑来!
大家听了动静,顿时都从梦中惊醒,慌张四顾,不知发生了何事!
许景洛早就匆匆关掉电棒,跑回到自己睡觉的地方,将吓得大哭的润天与怡宝拥入怀中,柔声安抚着。
“别怕,别怕,娘在这儿呢!”
此时,楼下有几个人匆匆忙忙地开门跑出去,然后传来阵阵尖叫:“快来看啊,这儿发现一头猞猁!瞧着好像还没死!”
众人闻言,纷纷跑了出去,果然瞧见有一头左眼受伤的猞猁,挣扎着要从地上爬起,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想必刚才摔得够惨!连站都站不稳了!
看起来,它已经完全丧失了攻击力。
冯永胜便也不怕了,趁它再次跌下去的时候,高高举起斧头,对准猞猁的脑袋就砍了下去。
猞猁被这重重一击,伤得眼冒金星,头破血流的,闷哼一声,登时就倒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哀嚎声来。
“它已经完全没有抵抗能力了,趁它病,要它命!来,咱们一起杀了这只畜牲!”
冯永胜扬了扬手,那十八个男人便立马抄起斧头,对着猞猁就是一顿如疾风骤雨般的群殴!
许景洛刚将润天与怡宝安抚好,让章氏帮她看护,自己则跑来‘案发现场’一瞧,猞猁早就被砍得稀巴烂,一命呜呼了。
“你们真是太勇敢了!厉害厉害!”许景洛见状,毫不吝啬地赞扬了众人一番,众人高兴得像是吃了蜜一般,心里甜滋滋的。
几个男人合力将猞猁抬进大堂,在空地上搭了个烤架子,点着了火,敲断了桌子椅子腿,拿来当柴烧,烧得十分的旺。
另一边,其他人则负责将猞猁开膛破肚,剥了皮,斩成好几大块,就这么放在架子上用大火烤。
烤熟了,就分给大家徒手抓着吃了。
尽管尝起来确实没什么好吃的,可毕竟嘴里久违的开了荤,每个人都痛痛快快地饱餐了一顿,然后摸着第一次觉得有些胀的肚皮,踏踏实实的睡下了!
等第二日一早醒来,队伍便准备启程,携家带口的走出酒楼,仍然保持之前的队形前进。
后面,道上再也没有遇到什么危险的情况,风平浪静的,连烈日都比往常要减弱了几分。
所有人都是精神抖擞的,夹紧了步伐,在日暮黄昏之前,便走出深山老林,沿着土坡往下,直奔许景洛所发现的那座村落而去。
如今,已近黄昏了,霞光万丈,景色极美。
许景洛仰望蓝天,见一点黑影忽而划过半空,不由得暗暗感慨:曾读过王勃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总觉得美则美矣,可是不够真实,那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境界,我始终没见过,今天总算是见到了!
也不知道,北梁那儿的天空,到底有没有这么美丽的晚景呢?
队伍很快就抵达了村落,冯永胜当即命令男人们在村落里里外外扫荡一圈,不要放过任何能够用得着的东西。毕竟,他们实在是什么都太缺了!
男人们纷纷领命,分成好几拨,往不同方向展开地毯式搜查,剩余的老弱妇孺们便坐在树底下歇脚,乘凉。
许景洛将润天与怡宝抱到许景菱旁边,让妹妹带着兄妹俩玩耍,她走到冯永胜那儿,提议道:“庄主,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我带景安、翠英也到附近帮忙找找吧,尽量在天黑之前搜完一遍。”
“行,你们也帮下忙罢,这样确实更快一些。“冯永胜不假思索地同意了,并细心地交代道:“但是路上一定要保持警惕啊,如果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只管喊出来,我们听见了就会第一时间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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