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混蛋污蔑谁呢!你就是一条傻狗!连手和脚都没有!就应该把你像剧情里那样!直接丢到河里停止思考!”>
“你才傻狗呢!我好歹在剧情里出现过!不像你!你就是个不该有的产物!还加速时间?我呸!玩时间的都不是好东西!”>
两个家伙彻底撕破脸皮,对着对方就是一顿人身攻击。>
这让秦宇看的不断摇头。>
总共就两个手下,如今还闹起了内讧,他这比名侦探柯南里的琴酒还惨呀!>
“得了!一天到晚就知道朝对方身上泼脏水!虫箭我会想办法得到的,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先提升我的不死身。”>
抬手挥了挥,秦宇一指地上的达尔文尸体,示意虚度光阴赶紧动手。>
“你去加速尸体的时间,直到它腐烂为止,我可不想看到这家伙再次死而复生。”>
“知道了,老大。”>
虚度光阴闻言得意的朝阿努比斯一挑眉毛,惹得阿努比斯不断瘪嘴。>
伴随能力发动,地上如同果冻一般的尸体开始迅速腐化。>
很显然,这个达尔文是真的死了,直到尸体彻底腐烂干净,他也没有再发生过任何变化。>
(吸收生命力这种能力,的确很克制不死身,看来以后要针对性的强化一下才行。)>
心中暗自嘀咕一声,秦宇带着虚度光阴与阿努比斯妖刀转身走出了酒吧。>
在走出酒吧的瞬间,这家伙突然一甩身上大衣,大量由身躯血肉化作的蚊子,呼啸着飞上了天际。>
做好一切准备的秦宇,并没有走开太远,而是就近找了一家旅店,成功住了进去。>
至于警察闻讯赶来会不会搜查?这又和秦宇有什么关系呢?>
毕竟他之前的样貌,只不过是随便复制了一个路人的而已,就算找也找不到他的头上。>
更别提如今达尔文的尸体都没了,这个时代又没有大量监控器,秦宇之前又和达尔文没有任何瓜葛,想在毫无线索的情况下找到凶手?这难度可不是一星半点的大。>
别说是寻常警察,你就是福尔摩斯复活,面对这种无头案也得挠头半天。>
因此秦宇就这么心安理得的入住了旅店,甚至窗口就正对着对面的酒吧。>
警察是如何赶来的,客人是如何指证的,酒保又是如何描述事件的,秦宇都看了个一清二楚。>
但是这些琐事此时已经吸引不到秦宇太多注意力了,如今的他,正在拼尽全力吞噬着达尔文基因。>
究极生物体能够同化吸收一切自然细胞,而达尔文基因则能改变自身基因适应一切伤害。>
二者究竟谁强谁弱?到底是吞噬能力更强?还是适应能力更恐怖?如今,秦宇终于得到了答案。>
究极生物体的吞噬能力,终究要更胜一筹,但也只是一筹而已。>
能吞噬,但只能吞一点点。>
耗费一个多小时,却只获得了一丁点的适应能力,并且还发现达尔文基因已经逐渐适应吞噬,开始针对性的改变自身基因时,秦宇忍不住叹息一声。>
“我就知道,像是这种相生相克的基因,绝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融合的,幸亏我早有准备,虚度光阴!开始吧!”>
“好嘞!”>
早已站在秦宇身后的虚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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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闻言猛然抬头,双手交叉架在了头顶之上,属于时间的光辉泼洒而下。>
“时间流转!虚度光阴!加速吧!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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