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是四万多钱,怎么都够用大半年了。
严江看了一个方向,开弓拉箭。
他的弓箭学自里海四周的斯基泰弓骑兵,复合弓是安息阿尔沙克一世亲手送的,为他练手的士兵则是从安息到月氏,种类遍及全部丝绸之路,在如今这三十米不到的间隔,不敢说百发百中,也是有九成的命中率的。
杀他们,没有一点心里累赘,由于他们缭绕在一起啃食的,是一具老人骸骨。
言谈之间,他们还在抱怨年轻人跑的和兔子一样快,都得躲着,只能找这些老人,可是肉老骨多,血里也没多少盐味,山里野兽又多,小动物难抓,谷饭又难吃,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哦。
下一秒,铎的一声,说话的盗贼便被一只羽箭穿喉,送他到头。
在盗贼拿起削尖的棍棒冲上来之前,严江反手射出第二只箭,一名盗贼胸口血花一溅应声而倒:“右边两个给你,没问题吧!”
“没问题,我感到我可以选三个!”李信激动地嗷嗷叫,拔剑就冲了上往。
严江略无语,抬手又是一箭,将最近一人射中胸口,长弓一收,反手就一刀收割了眼前又一个人头,侧身一避,把身后的一名盗匪割喉,他的战斗极为狠厉,没有一点迟疑,看得另外名盗匪惊恐无比,转身便逃——这是他们最强的技巧,让他们无数次从部队手中逃生。
但严江只是挑眉,心中嗤笑一声,拉开间隔的话,这不是给弓兵送人头么。
他再拉一弓,又是一箭射出,立时又倒一人,再开一箭,惨叫喋出,已是清场完毕,这才转头看李信那边。
只见李信已经成功砍翻一名盗匪,正追逐着剩下一个往林中飞奔往,那速度快过兔子,眼看就要失往目标,他还在大喊贼子站住别跑。
严江无语摇摇头,搭弓。
就在这时,一道白光擦过,那盗贼惨叫一声,倒在一丛灌木上。
李信惊呆了。
只见一只有着白毛黑斑的夜枭无声地立在那盗匪的后颈之上,尖锐的利爪深进血肉,此刻正滋滋地冒着血,那眼睛在黑夜里越发黑的可怕,却是没看李信,而是直直地盯着严江,那眸里是深深的恼怒,仿佛遭到了背叛,让李信都有些胆怯,本能地就让开身材,等严兄自己往抗。
“小陛你醒了,”严江脸上欢乐的表情倒不是假装,“我正担心你没吃的呢,想着收了人头就快些回往呢,你找来地也太快了。”
猫头鹰怒气勃发,飞上往就落在他肩膀上,它爪子血淋淋地,弄了他一身,脖子三百六十度扭了数次,仿佛在寻找什么出轨证据,怒气越发地深了,但严江却只是柔声安慰:“小陛放心吧,自从有了你,我就没找过别的动物,连阿黄都是你必定要选定当坐骑我才买的。”
说来也奇怪,平时陛下都把汗血马视为坐骑,但当他在秦朝把阿黄卖掉,却一点反响也没有,可怜小黄还认为自己会如以前在小国那样耍个神仙跳,把它带走呢。
自己一个野生动物掩护者,为了陛下把其它的毛绒都抛弃了。
陛下左看右看,确实没看到什么其它动物,这才冷淡地抬起脖子,严江立即给它推拿翅膀,表现您今天飞那么远找我,真是辛苦了。
李信在一边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严兄,你家这只大枭可否割爱给我啊,我愿以一千金相换。”
天啊,这只鸟能刹那取人生命,在战场上将会是何等威武擅战,甚至可以夜间出战取敌生命,简直千金难求,不容错过。
“你亦然见识了我家的爆性格,非我不舍,实在是给你了,怕是你我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严江也很无奈,用秦语大吐苦水,“这世间野兽万千,我就没见过我家这么警惕眼的鸟,当年我养过的老虎、兔狲、黑豹没一个不被他丢掉,后来打不过老虎花花,宁可尽食都不许我养,你要得了它,怕是老婆都娶不了。”
陛下静静享受着酸痛翅膀上的按压,面无表情,仿佛真的听不懂一样。
“不试试你怎么知道,要不让它和我睡一晚——”李公子就不想放弃,“就一晚好不好,江兄,我给金……”
陛下略略回头看他一眼,把他记得更深进了些。
“你快往收人头吧,天都要亮啊,你家里怕是要翻天了。”严江也很无奈,他家陛下特别挑剔,从不与这些血腥之物呆在一起,只能麻烦这位小弟收拾一下人头了。
李小公子只能把人头背好——秦人以斩首为荣,战场上抢人头的事情不计其数,他自然不会嫌弃胆怯,同时又有些小兴奋:“严兄,回往后我们好好休息,明天再往其它山林找找如何?”
“你若不怕,自然可以。只是若郡守知道我带你出来,怕是要问责于我……”严江搪塞道,心里却想着你搞这么一出,回家你老子怕不是要打得你两天下不来床呢。
“没事,你就说是我前日见了盗匪想为民除害,你担心我才跟来的。”李信自然地将责任揽上肩膀。
严江点头,将陛下放在肩膀上,走近路回城时,天已经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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