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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枪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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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冯强骑自行车走了一段路之后,酒劲渐渐涌了上来,晕晕乎乎走错了胡同。结果误闯入章宏斌家的院落,平空遭遇了杀身横祸。

法医的最后鉴定是:被害人左前胸着铅沙弹八十四粒,导致大面积损伤。被害人是在流血过多、呼吸困难的情况下死亡的。

据冯强的妻子讲: “他喝点酒就闹事。前些天喝完酒踢院门,把腿动脉划坏了,淌了不少血。有时喝过量了还自个咬舌头,掐脖子,净作祸!”

一时间,章宏斌由于高度紧张导致神经过敏而发生的杀人案件,成为有关部门的颇有争议之案。起诉方认为,章宏斌与家人当时躲在上了锁的自家屋内,被害人没有对章宏斌及其家人的生命构成直接威胁,何况章宏斌与家人身边还有被找来帮忙的亲属秦峰强,即使被害人到了近前,有加害章宏斌及其家人的企图,一个人也不容易对付好几个早已有了准备的人。在这种情况下,章宏斌先自向被害人开枪,应属于故意行为,其后果是严重的,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辩护方认为,被害人深夜强行翻墙闯入民宅,虽然与章宏斌及其家人之间尚有一段距离,但已经对章宏斌一家构成威胁。试想,如果来的是杀警狂魔凶犯,手中有枪,又抢在章宏斌之前下手开枪,其后果又将是什么呢?难道不有可能是前几起悲剧的重演吗?造成章宏斌高度紧张导致神经过敏的,是呼兰的恐怖氛围造成的。因此,章宏斌的开枪行为应视为正当防卫,至多是犯有过失杀人罪。

双方在法庭上争论不休,究竟章宏斌是正当防卫无罪,还是犯有过失杀人罪,那就是法官的事情了。

对于破案工作组来说,这次只是吃一虚惊。他们很快抛开此案,又全力以赴,夜以继日地投入到对“呼兰大侠”制造的几起凶杀案的侦破工作中。

然而,死神并没有停止他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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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案组一线指挥官的刘也,又已经十多天没有回家了。距离上一次章宏斌家门口发生的“血案”又已经快一个月时间了。然而仍然没有关于凶手的任何蛛丝马迹。

之前在自行车上发现的指纹,经过大面积比对没有比中任何人。这让刘也非常困惑,他不由得想到另外一种非常可怕的可能:车上的指纹可能只是在马福林一家被杀前一天晚上某个路过的人无意间留在车子上的,又或者是车子被凶手遗弃后有人上去摸了一把,而摸的这个人却是个女人或者老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花费如此大的心血和时间进行的指纹比对就全无价值了!

而针对张福贵、贺瑞忱和马福林三名警官的社会关系进行的调查也毫无进展,三人从警时间不同,马福林和张福贵偶有交集也是碰巧遇到,根本没有社会关系上的重叠之处,而贺瑞忱就更不用说。

抓手如此之少,即使经验丰富的刘也也感到无从下手。因此,从马福林一家被害案之后,他能够采取的方法仍然是“人海战术”,意图从作案时间上有所突破,发现嫌疑人。

就在刘也对着一摞摞卷宗埋头苦想的时候,办公桌上的电话铃突然响起,他拿起电话说道:“喂,您好!”

“刘也吗?我是刘一平,就在刚才,哈尔滨道里区共乐头道街发生一起杀人案,法警吴振亚被枪杀,身上的枪支被抢走了!你马上带人回哈尔滨!”

刘也听了只觉得头“嗡”的一声,又是一起枪杀警察的案件,而且枪支也被抢走了,莫非呼兰的杀警狂魔见本地防范严密,过了松花江去作案了?

松花江南岸的哈尔滨市区

他来不及多想,马上点起人马,张崇新和董超得知消息后,也决定和他一同前往。此时是1987年12月22日中午12点,从呼兰县到哈尔滨的共乐头道街开车不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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