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弹头有被犯罪分子取走或在移动尸体时遗失的可能。
使用7.62毫米手枪弹的枪支,为“五四式”(或“五一式”,两者采
用同一设计图纸)。
从现场共提取了5枚弹头,有4枚经鉴定是由同一支枪射击的。那么,这岂不是说,除了“五四式”,还有另一支枪参与作案?从案情分析,本案犯罪分子至少是两个人。
从手枪射击的角度及弹头的走向判定,犯罪分子中有一个人可能是左撇子。
车行疑影
在技术人员对现场遗留弹壳、弹头进行检验鉴定的同时,侦察员们在皇姑车行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寻找犯罪分子活动的蛛丝马迹。
一位住在于洪区的女卖车人说,10日早晨8时半,她和丈夫、孩子开着轿车进入车行,停在二道南面。
“我的车左面是一辆白色‘拉达’,右面是一辆红色‘桑塔纳’。‘桑塔纳’是一小时后开来的。”女卖车人回忆说,“这工夫,不断有人过来打听车价。有个年龄比较大的买主,和‘桑塔纳’车主握了握手,说了一会儿就走了。我听那个车主对他的司机说:‘如果这个人来买车,十五万五就给他,卖别人要十六万。’大约11点左右,那个人又来了,和车主说了一会儿,他们开车就走了。”
侦察员问:“年龄比较大,有多少岁呢?”
“50来岁吧。”
“买车来几个人?”
“这个……我记得好像是一个人———哎呀,当时光顾卖自己的车了,对别人的事没太注意……”
车行管理所管理员老李向侦察员提供情况说:“10日9点20来分钟,我在市场正门东北角的收票口坐着,看见田晓光———我认识他———在马路边和3个蹲着的男人谈话……”他接着讲了那3个男人的衣貌特征。
群众提供的情况表明,10日上午,田晓光、田明宏二人确实开着红色“桑塔纳”进入了市场寻找买主,这一点与田晓光的妻子说的吻合。
侦察员还分析,车行里人很多,当然不能把凡是与田晓光、田明宏商谈车价的人都视为犯罪分子。但女卖车人提供的情况很值得注意,那个50来岁的买主在讲价后坐上红色“桑塔纳”开走了,以后车没有回来。所以,他的嫌疑最大。
另一位辽中县姓白的卖车人介绍的情况,从另一个角度证实了侦察员的这一分析。他说:“那天上午10点,我把车往车行里开。在离东门大约100来米的地方,看见从车行开出一辆红色‘桑塔纳’,和我会车。我停下了,把车窗摇下来,看见田明宏坐在驾驶座上。我问:‘你车卖了?’他说‘卖了。你走吧!’我看见田晓光坐在他身边,车后面坐着两个人。”
侦察员问:“那两个人什么样?”
“都是男的,没戴帽子。玻璃贴了太阳膜,看不清楚。田晓光也没停车,他脸上笑着,那车‘刷’地一下子就开过去了……”
勘查表明,犯罪分子是在车内开枪杀人的。案发地点是不是第一现场?难道犯罪分子竟敢在市内居民区里开枪杀人吗?他们不忌讳那巨大的响声吗?
在轿车门窗紧闭的条件下,在车内开枪发出的声音究竟有多大呢?刑警支队技术处科长李学民、马新家在皇姑区公安分局院里作了模拟实验。他们使用“五四式”手枪,在同一辆车里射击,开了6枪。实验表明,虽然轿车门窗紧闭,射击发出来的响声仍然很大。枪声响过,连分局大楼顶部六楼办公的人都被惊动了,纷纷探出头来向下观看。
侦察员走访了案发现场周围的居民,没有一个人昨天听见有什么巨大的声响。
这些都说明,犯罪分子并不是在案发现场开枪杀人的,那里不是第一现场。
令人不解的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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