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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罪犯(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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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伤害他人身体,以抢劫罪判刑是完全正确的。

但白宝山并不这样想,他从自身的私利出发,认为法律对他不公平。这种思想在他漫长的服刑过程中,在他承受离婚等人生打击时,不断得到加强。

白宝山是一个报复心理极重的人,1998年3月,白宝山在法庭上曾相当清晰地表述过他在狱中产生的报复思想。他说:“我想过了,法律这样判我,我服刑出来,就去杀人,杀死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无期(徒刑),减刑后我出来年纪大了,没能力杀成年人了,我就杀孩子,到幼儿园去杀,能杀多少杀多少,直到杀不动为止……”

这里形成了一个悖论,一个改造和反改造的悖论。白宝山是一个极端的典型。他犯了罪,在改造的过程中受到惩罚,他却把责任推到无辜的人们身上。他的思维是最简单的反向思维:法律“不公正”地惩罚了他,那么一旦有机会,他就用不讲理的方法,惩戒法律。

二、“预谋犯罪”白宝山前期的心理过程

服刑,整个改变了白宝山的人生道路。

家庭没有了,妻子儿女失去了,白宝山成为一个孤独的鳏夫,成为被遗弃者。在狱中,每每回想起来,他都觉得自己可怜,也觉得对不起儿女。

白宝山的舔犊之情在他的犯罪意识中占有重要位置。白宝山出狱后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并没有去看望过自己的儿女,这更说明他在心里极为重视他们。现在他还没有钱,他不愿给儿女留下这么一个落魄的印象。将来,出现在儿女面前的,将是一个有钱有地位的父亲,他将留给他们一大笔财产。

1991年,也就是在宣武区人民法院宣判加刑的5年之后,白宝山作为北京调犯,被遣送到大西北,在新疆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

大约在1992年间,白宝山接到当时仅10岁的女儿一封来信。女儿在信中向他诉说,继父对她妈妈不好,经常打骂她妈;对他们两个孩子也不好,别人家的孩子上学都有零花钱,他们没有。他们在外边总受别人欺负……

孩子的心灵受到了伤害,孩子的生活也受到多方面的影响——这都与他白宝山有关。

这封信对白宝山的触动很大。跟白宝山一起服刑的同监犯李清亮(化名)说,白宝山接到女儿来信,情绪极不正常。后来白宝山把这封信拿给李清亮看,当着李清亮的面痛哭了一场,发誓说:“我出去之后,一定要弄到300万(元),给我的两个孩子买房子,每人买一辆奔驰车,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不能比别(的有钱)人差。”

白宝山在狱中没交下几个朋友。这与他的性格有关,他与大多数犯人都不来往。李清亮是为数不多的一个。他比白宝山年长,人性不错,有见识,服刑前曾在北京某军事单位供职,懂得枪械知识。与白宝山要好的还有两人,一个叫吴子明,一个叫小蛋子(化名),他们都是本地人。吴子明对白宝山非常佩服,小蛋子曾跟白宝山住一个监号,他对小蛋子格外照顾,两人是另一种友谊。

当时李清亮对白宝山的境遇充满了同情。入狱,离婚,儿女受罪,即使说出弄300万那样的狂话也能理解。狱中人为了宣泄,为了自慰,常常如此。白宝山与他人不同,他是个有心力的人,不受信口胡吹,他想了,说了,就打算去做。还在监狱的时候,他脑子里就一遍遍过电影,设计着日后出去,如何去弄这300万元。

——这只能去抢银行。

他又一次次给自己出难题,设想抢银行会遇到怎样的情形,他又怎样应付,把自己追到“穷途末路”,再想办法解脱出来。

躺在监号的角落里,混迹于劳改的人群中,打饭吃饭睡觉,白宝山凡人不理,心里转动的都是这些念头。这成了他的白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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