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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七章 弛禁音之议—定音(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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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不能交税,那辛苦耕种的百姓呢?难道因为他们恪守旧俗,不抽鸦片,钱粮就都要让他们来承担吗?这更加不公平。栽种罂粟之弊,方才各位大人也已经言明,若是放纵此举,其实终会伤及国本。更为关要的是,朝廷官府,原本就有教化百姓的责任,鸦片成瘾,其人便即萎靡废弛,无论如何,这都是一种恶俗,若是朝廷官府,明知一种恶俗存在,却不仅不能加以匡正,反而还要纵容,那臣以为,是朝廷失职了,是以弛禁之法,臣不能认同。”

“不过,如今鸦片泛滥之状,在臣看来,其实也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如今禁烟之法,实不足以根治鸦片之患,甚至连治标之法,可能都算不上了。”阮元虽不认同弛禁,却也对此时的严禁之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方才有位言官说,如今大清一年流失白银,几有千万之数,这个臣是查过的,白银流失,确是事实,这位言官所言,也是忠心可嘉,但还是要实事求是,如今一年白银流失之数,其实应该是六七百万,十三行营商贸易,一年也有三百余万的收入,前后统算,每年海内白银流失实数,大概是三四百万,无需危言耸听。当然,白银外流,已有不下十年,长期以往,臣也认为,国家朝廷,俱有财赋困竭之虞。是以议定日后的章程,也是刻不容缓。只是臣并不认为,如今的禁烟章程,禁烟之法,便果真完备,臣也不认为各位大人所言,将章程处绞之数再度从严,亦或更换两广总督,就是真正有用的根治之法。”

“各位大人或许有所不知,道光之初,这禁烟之法并不如今日这般严格,彼时我查办走私鸦片之人,并无一人处绞,只因当时的章程,对于走私鸦片,最为严厉的刑罚也只是遣戍军台。可道光三年之后,法令渐渐从严,从没有绞刑变成了有绞刑,从一千斤方可处绞,变成了一百斤即可处绞。如此禁烟之法日趋森严,各位想想,这是不是就是各位方才的建议呢?可事实上,私贩鸦片之人,十年来不减反增,这难道还不能说明,厉行严禁,实效其实有限吗?也有几位大人言及,如今鸦片走私日甚,是因为两广督抚无能,邓总制为人如何,我所知不多,但邓总制之前的卢敏肃公,我素来相识,敏肃公在当日督抚之中,已是才具学识,均可位居前列的能臣,他督粤四年,曾有一次清剿鸦片上万斤之事,若如此尚不足称为能臣,那敏肃公要做到什么样子,方可当得一句能臣呢?或者说,如今天下才具胜过敏肃公之人,又有几位呢?臣知道肯定会有,但也是屈指可数了。如果禁烟之职,就只能由这等屈指可数之人前去才能办成,那是不是也说明,禁烟之事,或许最为关要之处,并不在用人呢?”

“皇上,各位大人,臣老了,对于如今鸦片清查之事,至今也寻不出一个可行的办法。但如今仍是太平之时,鸦片之患虽烈,一年半载之中,尚不致伤及国家根本。所以臣也有两个建议,第一,是请各位大人集思广益,若是数载之内,朝廷能定下一个行之有效的法子,来根治鸦片之患,那臣以为为时未晚。第二,臣想请皇上与各位大人,对今日言事的许太常不予追究,如今弛禁之法虽说多有窒碍,可现行的章程也有不足之处啊?是以日后上言处置鸦片之人,应该会越来越多,而言事之人提出的办法,或许也会与朝廷现行章程有所冲突。若是今日果真惩处许太常,那日后言事之人,或许就会少一半,或许就会有许多可行的办法就此胎死腹中。所以臣认为,只要进言之人不触及朝廷根本体制,便自可上达天听,如今唯有此法,方可寻出根治鸦片之道,请皇上明察。”

阮元之言,究其大端,乃是居中立论,既没有认同弛禁之议,也将现行章程之弊一一言明,又没有明言其他言官御史之过,是以大半朝臣听了,也并无反对之言。虽也有些言官御史对阮元犹是不服,摄于阮元宰相之位,又知阮元德高望重,也不敢当面与阮元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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