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贤意兴阑珊地挥了挥手,看起来对那只嘴硬的鸟儿没有办法。>
“厂公。”>
“怎么还不走?”>
“我看厂公喜欢鹦鹉。”>
“你想说什么?”>
“属下昨天在街市上碰见一位七旬老翁,他手上有一只绿毛鹦鹉很是聪慧,大凡路人说话,老翁重复三五遍便可学会。”>
“有这等事?”>
林跃点点头:“如果厂公喜欢,属下这就去找老翁求鸟儿。”>
魏忠贤一听这话,似乎比听到裴纶和殷澄的关系还要感兴趣:“快去,快去,务必要把鹦鹉买来,需要多少银子你只管说,我让库吏帮你支取。”>
“属下这就去办。”>
林跃告退,走出东厂衙门。>
绿毛鹦鹉聪慧非凡不假,但哪有什么老翁,他是看到魏忠贤逗弄鹦鹉未果,忽然想到随身空间里还装了一只爱秀存在感的绿毛鹦鹉,之前带它过来就是为了别出现上次回归发生的事,没想到误打误撞碰上了用场。>
能拿来取悦魏忠贤,还能起到监视效果,何乐而不为呢,至于这货会不会被拔毛剔骨炖成一锅汤……咦,为什么想到这里自己会兴奋?>
出了衙门,他装模做样到城南逛了一圈,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大反派放出来,叮嘱一番后返回东厂,寻库吏支取了一千两银子。>
魏忠贤见大反派果然如他所说,一教就会,一学就灵,连说这买卖做得值,太值了。>
林跃也觉得挺值的,拿了银子又往魏忠贤身边插了只眼,多好啊。>
……>
第二天,他带着两名干事来到凌云凯被割掉家伙事儿的院子里,见到了南镇抚司百户裴纶。>
房间里弥漫着一股腥臭,地上是一块一块的黑色血斑。>
“林掌班,你的承受力很好啊。”裴纶一边往外走,一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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嚯,这家伙可以的,一见面就试探他。>
“我家隔壁就是屠户,打小见多了,也就不怕了。”>
“哦。”裴纶说道:“林掌班才入宫个把月就得魏公公赏识,调到东厂任职,假以时日必会飞黄腾达。”>
林跃说道:“裴百户的消息很灵通啊。”>
“哪有,就是听下面的人说起坊司胡同最近发生的妙人妙事,于是多嘴问了两句。”>
“这么说来,我现在成名人了?”>
“那是当然。”>
二人来到院外,干事搬来两张椅子过来,林跃转移话题到凌云凯遇袭的案件上。>
“有什么发现没有?”>
“根据凌总旗的说法,凶手左脸有一块巴掌大小的胎记,身手了得,虽然有偷袭的成分在里面,但是一个照面就把三名缇骑杀掉,把他制服,放到锦衣卫里也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了。”>
“那人为什么要对凌总旗下手?”>
“我想是替殷澄报仇顺便创造出城机会吧。”>
林跃点点头,装模作样扫过庭院:“听说这座院子与郭真公公有关?”>
“据之前的户主交代,院子卖给了城南开绸缎铺的刘坤,后来我派人去问,刘坤说是郭公公让他代持的,我想不通的是,凶手是误打误撞选了这座庭院给凌总旗设局,还是他就是郭公公认识的人,如果是后者,郭公公为什么要庇护殷澄,动机在哪里?”>
林跃说道:“或许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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